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四川,劳动者在南京工作受伤,这种跨区域的情况给维权增加了很大的复杂性。2022年开始执业的陈步青律师,凭借其在工伤案件领域积累的经验,抓住快速调解这一关键机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高效的解决方案。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首次行动便是全面梳理案件。自2022年执业以来,陈步青律师已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熟悉工伤案件的处理流程。他仔细核算了申请人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总计149670元,确保每一个赔偿项目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
在仲裁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他向对方阐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案件一旦进入裁决程序,不仅会增加被申请人的应诉成本,还可能对企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初步答复表示愿意赔偿,但对高额赔偿存在顾虑。陈步青律师补充理由称,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角度来看,调解解决纠纷对双方都更为有利,并且他会从专业角度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
经过多轮沟通,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一揽子调解+违约惩罚”的方案:将全部诉求打包为71000元一次性解决,同时设置3000元违约金作为履约保障。这一方案既大幅降低了被申请人的赔偿压力,又为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履约保障,同时避免了异地执行的麻烦。
最终,本案经南京市XX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自XXX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各项费用共计71000元,如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需额外支付违约金3000元;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申请人放弃继续向被申请人主张相关权利,双方今后无涉。
陈步青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分析、务实的建议和勤勉的服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高效、彻底地解决了这起跨区域劳动争议,帮助当事人何X成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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