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2022年2月14日下午,范XX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沙市区“新声带”KTV唱歌。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到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被强行带离。在被带离过程中,他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上警车后还将右腿放车门外阻止关门,与民警袁XX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辅警和群众制服,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范XX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礼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
被告人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也对指控无异议,提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指控一致,并有一系列证据证实。这些证据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刑事判决书、谅解书、诊断证明书、调查评估意见书,现场监控视频截图、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证人田XX、马X、钟X等人的证言,被害人袁XX的陈述,被告人范XX的供述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执法记录仪视频等。其中,谅解书是关键证据,表明范XX家属在同年3月14日代他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了谅解,这成了案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范XX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是,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可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也予以采纳。
最终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个案子由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的肖仲鹏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很重要。一旦涉嫌犯罪,要尽快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谅解,这可能会为自己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无论什么时候都要遵守法律法规,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切不可冲动行事,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这起袭警案件中,范XX虽犯袭警罪,但最终被判处缓刑,这一结果与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有很大关系,也离不开肖仲鹏律师的有效辩护。肖仲鹏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200余件刑事案件。他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的这些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本案中准确把握了关键情节,为范XX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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