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规则是至关重要的程序关键点。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保管负有法定责任,若举证不能则需承担不利后果。2024年开始执业的肖康律师,凭借自身在劳动争议领域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机会。
肖康律师接案后,立即指导申请人收集证据。2024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200件案件的肖康,在劳动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指导申请人收集了职业教师注册证、与管理人员的录音、银行卡交易详情等证据。这些证据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回合中,20XX年XX月XX日,肖康律师向仲裁庭提交了收集的证据,并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庭初步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证据。肖康律师补充理由称,录音证据清晰记录了被申请人辞退事实且未说明合法理由,银行转账记录能证明工资发放情况。仲裁庭经审查,确认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争议,被申请人辩称合同被盗却无证据。肖康律师指出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仲裁庭采纳其意见,支持双倍工资差额。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方面,被申请人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无考核标准等证据。肖康律师援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说明用人单位应履行培训或调岗前置程序,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违法解除,支持赔偿金请求。
关于加班工资,申请人证据不足。肖康律师客观评估风险,未过度主张,避免了不必要的时间消耗。
庭审中,被申请人提交他人劳动合同及证人证言。肖康律师质证指出他人合同与本案无关,证人可信度低,被申请人应承担保管不当责任。
最终,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9,283.5元、赔偿金12,000元,驳回加班工资请求。肖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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