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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律师凭借丰富实务经验成功击破村委会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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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9 · 110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楠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7202411828520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130639466
案例展示: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执业律师以来承办过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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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锦州的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执业于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其执业期间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涵盖刑事与民商事领域。在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面对村委会上诉连环抗辩,展现出专业的诉讼能力。

在辽宁省锦州市发生的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黄XX与XX村民委员会签订《荒地承包经营合同》,交付30万元承包费后,村委会却多年未交付土地。黄XX无奈起诉一审胜诉后村委会不服上诉。

李楠律师是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2107202411828520。他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这所院校是211院校。李楠律师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核心板块,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处理民商事纠纷方面,他有大量成功案例,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的合同争议问题。

村委会在二审中提出四项强力抗辩,这让案件变得十分复杂。李楠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法律逻辑,针对性地制定了抗辩策略。他指出,村委会一审未提时效抗辩,二审提出依法不应支持;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时任村书记签字,构成职务行为表见代理,黄XX作为善意相对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收款收据加盖公章,足以证明村委会确认收款,款项是否入账属于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抗善意当事人;土地无法交付系村委会自身原因,无论合同有效或无效,村委会均负有返还承包费的法定义务。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证据效力、表见代理、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诉讼时效规则等关键点充分论述。他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清晰拆解村委会的上诉逻辑,用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层层击破村委会的抗辩。

李楠律师在过往的执业生涯中,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刑事领域,他亲自主办过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多类常见及疑难刑事案件;在民商事领域,他在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也有大量成功案例。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楠律师方代理意见,认定村委会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面对村委会强势抗辩,李楠律师凭借专业的诉讼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追回30万元土地承包费,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复杂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处理上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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