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一位程序员的职业生涯遭遇了巨大的波折。他于20XX年X月入职一家公司担任资深软件开发工程师,本以为能在岗位上稳定发展,然而公司却让他陷入了困境。该程序员家中情况特殊,他是家中独子,需要照顾患病的母亲,配偶还身患脑梗,子女也未成年,入职时他就已如实告知公司自己无法长期异地出差。可20XX年X月起,公司却多次安排他去外地长期出差,且单次时长超2个月。他多次说明家庭困难、请求协商调整工作方式,公司却不予回应,还以“拒不服从出差安排、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先后三次出具警告通报,并于2025年7月1日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面对这样的遭遇,这位程序员找到了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朱亚龙律师。朱亚龙律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全国律协成员、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4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深耕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朱亚龙律师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坚信胜诉并非终点,而是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起点。
朱亚龙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公司安排的出差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加班工资是否应支付等问题。在代理思路上,他指出公司的出差安排不合理,劳动者拒绝具有正当理由,因为劳动者家庭有重病家属需照料,公司明知该情况仍安排超长期异地出差,超出岗位正常履职需求,属于恶意刁难。同时,公司用以解除合同的制度为第三方关联公司制定,未在本公司履行民主程序制定、公示告知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依据。并且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事先通知工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解除行为违法。此外,劳动者存在延时加班事实,公司主张已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在证据组织方面,朱亚龙律师协助劳动者固定了家庭情况证明、沟通记录、加班记录、解除通知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他紧扣《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关于规章制度效力、单方解除程序的规定,抗辩逻辑清晰、依据充分。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亚龙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819.8元、延时加班工资260.73元,并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用人单位滥用管理权、恶意针对员工并违法辞退的劳动争议案件。朱亚龙律师凭借精准锁定违法点、严谨的证据组织、精准的法律适用,全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实现了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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