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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再涉掩隐罪,律师凭法规案例助力当事人再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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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9 · 19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120201020813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15445577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曾任职于兰州某集团公司、省内某知名律所, 工作谦逊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 代理过大量刑事辩护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信、诈骗、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公司解散纠纷、合同纠纷等) 劳动人损案件(道交纠纷、医疗纠纷、工伤纠纷、经济补偿纠纷等);离婚纠纷案件(离婚、同居析产、同居子女抚养等);民事执行案件等。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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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难点在于当事人张X缓刑期再涉掩隐罪,检察院不同意再次适用缓刑。刘磊律师及同事阅卷沟通后,向承办法官提供法律依据与裁判案例,最终张X本罪与前罪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刘磊律师作为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素养。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时,他总是能够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此次,刘磊律师又在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

案件陷入困境

20XX年X月,张X被兰州某公安分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检察院后,张X委托了刘磊律师及同事。经过仔细阅卷并与张X深入沟通,刘磊律师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然而,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张X曾因网络犯罪被判处缓刑,而本案案发时他仍处于缓刑考验期。在与检察院沟通张X量刑时,承办检察官始终坚持不同意对张X再次适用缓刑,这让案件的走向变得十分严峻,张X及其家属也陷入了极度焦虑之中。

律师积极应对

面对这一困境,刘磊律师没有退缩。案件进入法院后,他和同事积极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刘磊律师深知,要想为张X争取到缓刑,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案例支持。于是,他开始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裁判案例。

发现关键依据

在研究过程中,刘磊律师发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1998)高检研发第16号规定。刘磊律师经过分析认为,虽然张X处于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但根据该复函,如果新罪符合缓刑条件,依然有可能被适用缓刑。他排除了“缓刑期再犯罪就不能再次适用缓刑”的常见误解,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和分析,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推动案件转机

刘磊律师将这份法律依据和相关裁判案例提供给了承办法官。起初,法官对于再次适用缓刑也存在一定的疑虑。刘磊律师便耐心地向法官解释法律规定和案例情况,详细阐述张X符合再次适用缓刑的条件。在刘磊律师的努力下,法官逐渐认可了他的观点。最终,张X本罪与前罪被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张X及其家属原本焦虑的心态也转变为对刘磊律师的信任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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