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引发纠纷
20XX年X月XX日,在盐城市区世纪大道,HX驾车转向不当引发连环相撞事故,致W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HX负全责,C某的新车虽获修理费赔偿,但C某认为车辆严重贬值,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贬值损失。HX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贬值损失免责,一审判决HX赔偿,HX不服上诉,案件进入二审。沈玉玮律师接受C某委托,开启维权之路。
律师严谨辩护
沈玉玮律师围绕核心维权思路,在一审、二审中为当事人全面维权。他举证证明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即便车辆修复,安全系数等也受不可逆影响;针对HX对评估报告的异议,他证明评估机构具备法定资格,评估结论合法有效;明确根据保险合同,贬值损失应由HX单独承担。二审庭审中,沈律师充分举证说理,反驳HX上诉理由。
二审胜诉结果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沈玉玮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评估报告应作为定案依据,保险公司无需担责。最终,法院驳回HX上诉,维持原判,HX需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相关费用。沈玉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捍卫了合法财产权益。
彰显律师价值
本案中,沈玉玮律师精准把握维权核心,夯实证据链条,让法院认可当事人诉求;专业应对上诉抗辩,层层击破异议,使二审法院采信代理意见;坚守全面赔偿原则,突破错误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全额贬值损失赔偿。展现了专业律师维护当事人权益、践行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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