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宣布时,被告人李X眼中满是不敢置信的惊喜。这位曾在一审中认罪认罚被判定敲诈勒索罪的女子,此刻重获自由。而这一切的转变,离不开张烜墚律师的努力。
张烜墚拥有丰富的履历,他曾任检察官5年,后转岗律师十余年。他还是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这些身份不仅是荣誉,更意味着他在刑事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和责任担当。
李X案在一审判决后,多数律师觉得翻案希望渺茫,毕竟她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张烜墚却看到了不同。他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判断这是无罪案件,先给李X吃下定心丸,坚定其上诉决心。
上诉时,他采取了技术性操作,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上诉,避免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审查机会。深度阅卷时,他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同时提交补充证据,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
在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时,他提交详尽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不放过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交流的机会,逐步改变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令人信服:主观上,李X索要钱财有请求权基础,一是基于赵X承诺的20万元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因赵X偷拍隐私视频的侵权赔偿;客观上,李X的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时的自力救济,未超必要限度。
庭审中,张烜墚据理力争,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发回重审会拖延正义。他的辩护情理法交融,打动了庭审人员,为改判奠定基础。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意见,改判李X无罪。
张烜墚不仅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他还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他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结合自身经验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他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他坚持实战派接地气的辩护思路,主张当事人利益至上,深入研判案件制定有利辩护方案。同时,他明白在与司法机关沟通时,要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相结合。面对“错捕”、受地方势力干预等案件,他毫不畏惧,敢于为当事人仗义执言。
张烜墚在刑事辩护领域,用专业、智慧和勇气,让一个个可能被误判的当事人重获公正,也让我们看到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力量。他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坚守着法律的底线和正义的原则,不断推动着刑事司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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