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2024年9月,黄XX与王XX签订《股份代持协议》,黄XX出资18万元让王XX代持云南XX公司10%股份。黄XX依约付款后,双方协商退还全部出资款,王XX仅退还5万元,剩余13万元未付。此后黄XX发现公司已被转让,多次催款无果,遂委托汤思骑律师诉至法院,要求王XX返还13万元合伙款项、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王XX则辩称是投资行为,公司经营亏损应按比例结算,仅需退还部分款项。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汤思骑律师作为原告黄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证据举证质证环节,原、被告围绕诉讼请求及抗辩理由提交证据,汤思骑律师协助法院对被告提交的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与本案无关的证据不予采信。法院审查证据后,确认了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事实。汤思骑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法院明确争议焦点提供了有力支持。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XX退还130000元;驳回原告黄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58元,由原告黄XX承担303元,被告王XX承担5755元;保全费3029元,由原告黄XX承担151元,被告王XX承担2878元;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汤思骑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大部分损失。
案件之外的收获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汤思骑律师在合伙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更展现了他以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汤思骑律师凭借十年政务法律工作形成的严谨逻辑与精准把控能力,结合律师执业后的实战打磨,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思路清晰、直击核心,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与法律要点。他为当事人制定的解决方案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业界与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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