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沧州市新华区,有两个未成年人的命运因一场盗窃案发生了改变。202X年X月15日凌晨,XXX和XXX与另一名涉案时未满1X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新华区某小区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他们在被害人的棕色车内发现现金后,盗走了部分钱款,之后XXX又再次返回盗窃剩余现金。这起案件让两个家庭陷入了焦虑与担忧之中。
王艳翠,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拥有8年执业经验。她由沧州市新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被告人XXX提供辩护服务。执业至今,王艳翠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刑事辩护案件达60余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这起盗窃案中,王艳翠律师提出,XXX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第二次盗窃行为起次要、辅助作用,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XXX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被告人X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
王艳翠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秉持着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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