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水市,王XX原本和吕XX是朋友。20XX年XX月XX日XX时左右,二人来到XX市XX区的一家饭店吃饭,然而吃饭过程中却因琐事发生了口角。王XX在气头上朝吕XX腰部踩踏一脚,导致吕XX倒地撞在旁边凳子上受伤。随后王XX将吕XX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吕XX脾破裂等,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
这起案件由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代理。梁小龙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逾1020件,有着13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为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6月,他还取得了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梁小龙律师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熟知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等方面。在庭审中,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焦点,为被告人王XX提供了专业的辩护方案。
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但考虑到被告人王XX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深,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还主动投案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梁小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体现在他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对待和专业处理上,他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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