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是个90后,2021年3月,他在案涉项目售楼处看中了一间商铺。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他向XX公司支付了147万元购房款,顺利签订了合同。可到了交房时间,被告南京XX公司却以他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张某某一下子懵了,自己的钱都付了,咋就不算数呢?这可把他急坏了,房子拿不到,自己的投资计划也全泡汤了。
面对这种困境,张某某差点就自认倒霉,打算放弃维权。但他还是心有不甘,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俞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擅长房产纠纷。她仔细研究了张某某的案件,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XX公司的收款行为是否能代表被告。
俞律师和冒律师开始了细致的调查。他们多次前往售楼处,找当时的销售人员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为案件做充分的准备。在庭审中,他们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所以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这一步策略非常关键,因为表见代理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张某某是否付清房款。如果构成表见代理,那么被告就不能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房。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律师和冒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并在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虽然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未得到支持,但张某某最终还是成功拿到了商铺。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买房时一定要谨慎,付款对象要明确,保留好相关证据。
第一,买房付款时,一定要确认收款方是否有合法授权,避免款项被截留。第二,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遇到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张某某的案例可以看出,遇到法律纠纷不要轻易放弃,积极维权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保障下,咱们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维护。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俞雯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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