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的复杂关系中,张X陷入了一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漩涡。原债权人陈X2、张X2、张X3在2013年先后向借款人蒋X1出借四笔款项,合计830万元,各笔借款均有合同约定,还有林X、蒋X2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然而,借款人蒋X1虽陆续偿还部分款项,但未足额清偿。20XX年X月X日,原债权人将到期债权310万元及利息转让给张X,张X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接受张X委托代理此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还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
案件历经一审、发回重审、审计鉴定等程序,重审一审判决支持了张X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但蒋X1等六名被告不服,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方提出多项抗辩,如借款合同变造、借款无息、利息计算标准适用错误、担保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等。
面对复杂的情况,冯从福律师展现出专业的代理能力。他全面梳理证据,主动申请司法审计鉴定,以第三方专业意见固化欠款金额,避免双方在琐碎数字上纠缠。法院最终采纳了审计报告的核心结论。针对上诉人“变造合同”的抗辩,冯从福律师从银行转账记录、每月固定金额还款等客观事实入手,证明合同真实性。在利息计算规则上,他准确判断应适用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并接受法院对利息的调整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本息。对于担保责任,他通过证明各担保人在多份合同上签字盖章、担保范围明确,使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他协助原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及时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确保转让合法有效。
二审法院全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冯从福律师取得二审终审判决,确认了债权人对各担保人的连带追偿权,为后续查封、执行债务人及担保人财产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在这起复杂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冯从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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