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很多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为了让出借方更放心,会找个保人来作担保。可不少人对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并不清楚,稀里糊涂就给人做了担保,结果惹出一堆麻烦。那民间借贷里保人到底要承担哪些责任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保证方式及责任类型
民间借贷中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张三借给李四钱,王五作为一般保证人。要是李四不还钱,张三得先去法院起诉李四,等法院强制执行李四的财产后,还是还不上钱,这时才能要求王五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王五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李四到期不还钱,张三既可以找李四还钱,也可以直接找王五还钱。
二、保证范围的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比如,李四向张三借款10万元,约定了利息,还约定如果违约要支付违约金。王五作为保证人,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保证范围,那么李四到期不还钱时,王五不仅要对10万元本金负责,还得承担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三、保证期间的责任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比如,张三和李四约定借款期限是一年,王五作为保证人,保证期间没有约定。那么借款到期后六个月内,如果张三没有要求王五承担保证责任,过了这六个月,王五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四、债务转让与变更时的责任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当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比如李四把债务转让给赵六,没有经过王五的书面同意,那么王五对转让后的债务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民间借贷中保人承担的责任可不少,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情况,比如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如何向债务人追偿。要是在追偿过程中债务人耍赖不认账,或者对追偿金额有争议,这该怎么解决呢?遇到这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法律问题时更有方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