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气头上就跑去民政局办离婚,结果没过几天就后悔了。为了避免这种冲动离婚的情况,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那要是冷静期才过了20多天,能不能离婚呢?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想离婚的夫妻一段缓冲时间。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冷静期规定是30天,20多天还在冷静期内,不能完成离婚登记。
二、冷静期内不能完成离婚登记的原因
离婚登记有严格的流程,冷静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它给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婚姻关系,避免冲动做出决定。比如小张和小李因为一点小事闹矛盾,一气之下就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里,小张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就不想离了。要是没有冷静期,可能两人就真离了,之后又会后悔。所以在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手续,就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反悔的机会。
三、冷静期过后的操作流程
等冷静期30天满了,还有30天的时间可以去领离婚证。双方需要在这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会发给离婚证。要是超过了这30天还没去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四、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处理办法
在冷静期内,如果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前面说过可以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要离,那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就没有冷静期的限制,但程序相对复杂一些。比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内,小王反悔不想离了,小赵却坚持要离,小赵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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