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一天,长期居住于新西兰的李X一纸诉状将李X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XXX及LV包。李X某虽同意离婚,但认为彩礼不应返还,遂委托张书雯律师代理此案。
彩礼性质的界定
张书雯律师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百件,擅长婚姻家庭领域案件。接手案件后,张书雯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彩礼范围进行界定。她逐笔核对原告支付的财物,认为168,888元现金及XXX具有明显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特性,符合彩礼性质;而LV包系原告为表达或增进感情而赠与的礼物,不属于彩礼。
过错因素的论证
为了证明被告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张书雯律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仔细梳理双方的聊天记录、录音证据等。她从中找出原告在夫妻生活、经济负担等方面的不当行为,并整理成清晰的证据链,向法庭呈现。
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在彩礼返还方面,虽判定部分返还,但将LV包排除出彩礼范围,且在返还比例上综合考量了双方过错因素,避免了原告全额返还的诉请得到支持。最终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折价款125,332.80元,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张书雯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案体现了她在处理彩礼返还纠纷中,对彩礼范围界定、返还条件抗辩及比例争取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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