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方X受亲友所托,提供支付宝账户转移涉黄平台资金达175.1万元,获利2000元。案发后,方X主动投案、全额退赃并认罪认罚,且其身患疾病还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张丹华案件案由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律师担任辩护人进行辩护。
二、辩护核心主张
律师提出多方面辩护主张。在从犯地位上,强调方X仅提供支付工具,未参与资金源头犯罪;量刑情节方面,指出方X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等情节;人道考量上,考虑到方X患病需长期服药且独自抚养两名幼童;还提及资金性质,转移对象为淫秽表演所得,社会危害性低于诈骗资金。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定罪量刑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财产处置上,罚金3000元,退缴赃款2000元没收。成功让被告免于实刑,保障了家庭功能。
四、律师专业能力体现
张丹华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85%,对电信诈骗、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常见罪名有丰富办案经验。本案中,律师通过四维策略实现有效辩护,包括强调涉黄资金与诈骗资金危害性差异以降低主观恶性评价,整合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构建量刑优惠链条,提交病历、子女证明激活缓刑条件,把控审前社会调查突显再犯风险可控。在转移资金超175万元的重罪指控下,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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