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利律师自2018年起执业,至今已有9年,是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在当下刑事法律实务中,对毒品犯罪的证据审查标准严格,类案裁判也倾向于严惩。此次,王敏利律师就接手了一起棘手的毒品犯罪案件。
深入会见阅卷,发现关键争议
王敏利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张X。在狭小的会见室里,张X神情焦虑,王敏利律师耐心安抚他的情绪,详细询问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之后,她在法院阅卷室待了整整一个下午,复印了150页材料。通过逐页翻阅卷宗,王敏利律师发现,张X虽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多次贩毒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其被抓获时现场查获的0.9376克冰毒的性质提出了辩解,认为该部分毒品系其准备用于自己吸食而非贩卖,不应计入贩卖毒品数量。王敏利律师分析,若该辩解成立,那么张X的贩卖毒品数量将减少,量刑也可能相应减轻。这一细节成为了案件的关键争议点。
引导当庭认罪,争取从宽机会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X因对部分事实存在争议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此之前,王敏利律师尝试与公诉机关沟通,希望他们考虑张X的辩解,但公诉机关坚持原指控。王敏利律师意识到,需要在庭审中寻找新的突破。庭审过程中,王敏利律师积极引导张X,向他解释当庭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和好处。张X原本焦虑且犹豫的心态逐渐转变,最终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王敏利律师向法庭提出,张X虽未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当庭认罪认罚,依法仍应从宽处理。这一策略为张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充分发表意见,争取量刑空间
针对现场查获毒品的定性问题,王敏利律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她援引《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相关精神,主张对于有吸食情节的贩毒人员,如确有证据证明部分毒品并非用于贩卖,不应计入贩卖数量。虽然法庭最终未采纳该辩解,但王敏利律师通过在法庭上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依据,让法官全面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对方律师在王敏利律师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和分析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王敏利律师的努力为张X争取了从轻处罚的量刑空间。
最终,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考虑到张X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张X原本焦虑不安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对王敏利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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