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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案成功辩护,律师助力获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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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30 · 1481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沙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任
律所: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0120211132199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9075337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始终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与诉讼权利;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她善于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破解争议僵局,以“事前预防、事中把控、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兼顾法理与情理,以专业理性与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守护公平正义与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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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今法律环境下,刑事案件的辩护至关重要。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功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吴X辩护,使其获得不起诉决定。沙璇律师团队经验丰富,办理案件上千起,擅长处理各类疑难法律事务,此次辩护成果再次展现其专业实力。
传播淫秽物品案成功辩护,律师助力获不起诉结果

一、案件详情

本案中,被不起诉人吴X在贵阳市白云区家中、南明区成都铁路局贵阳电力维修段厂房内及工作地点附近,出于好奇、刺激等心理,将与被害人的性爱视频上传至色情网站供他人观看,视频有一定收藏量和热度,且导致被害人出现重度抑郁症状。经公安机关鉴定,送审的疑似淫秽视频均为淫秽物品。

二、法律解读与办案思路

从法律角度看,吴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案件细节,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一方面,积极与家属沟通,促使其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梳理吴X具有的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律师以此为突破口,为吴X争取到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结果。

三、律师实力展现

沙璇律师所在团队从事法律工作15年,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为几十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务顾问。曾成功代理2亿元标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六十余万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再审均胜诉),还为涉嫌抢劫当事人量刑12年有期徒刑争取到11年有期徒刑,为涉嫌强制猥亵罪当事人争取到酌定不起诉。此次在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的成功辩护,再次彰显了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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