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一气之下就会提出离婚。以前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去婚姻登记机关很快就能办离婚手续。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不再是说离就离,而是多了一个60天的规定。这60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很多人对此不太清楚,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民法典协议离婚60天的含义
《民法典》规定的协议离婚60天,其实就是离婚冷静期加上办理离婚登记的期限。其中30天是离婚冷静期,从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受理后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了,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因为一些家庭琐事闹矛盾,冲动之下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在1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这一天起开始计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张经过深思熟虑,觉得还是不想离婚,那么他在这30天内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二、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
设置这60天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是在气头上就决定离婚,等真正离了婚又后悔不已。离婚冷静期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慎重地做出决定。而且,离婚涉及到家庭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当事人及其子女造成很大的影响。通过设置冷静期和办理期限,也能让双方更理性地去处理这些问题。
三、60天内不同阶段的操作要点
1.离婚冷静期内:在这30天里,双方要充分冷静思考,回顾婚姻中的问题和感情状况。如果不想离婚了,要尽快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撤回申请时,一般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以及填写好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冷静期届满后30天: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还是决定离婚,那就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需要携带规定的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四、错过60天期限的后果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申请,那离婚程序就终止了,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要是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同样终止。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按照程序申请。
协议离婚60天规定实施后,未来可能会有很多人在操作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比如在冷静期内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拒绝去申请离婚证又该如何处理。处理这些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如果没有处理好,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在婚姻问题上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