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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走人吗?

时间:2024-02-19 21:59:53 浏览:2970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有很多人在没有考虑清楚自己对工作的态度的时候就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刚签完就后悔了,那么,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走人吗?在正常的情况下,这是不可以的。签完了劳动合同后就立即走人这属于劳动者违约,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责任的,我们可以看一下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走人吗?

有很多人在没有考虑清楚自己对工作的态度的时候就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刚签完就后悔了,那么,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走人吗?在正常的情况下,这是不可以的。签完了劳动合同后就立即走人这属于劳动者违约,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责任的,我们可以看一下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直接走人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但事实上,关于损失用人单位须提供证据的。

二、劳动者违约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广大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想清楚这份工作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三思而后签,千万不要出现一签完就后悔的情况,这样不但对用人单位不利,而且对自身也有牵扯司法案件的可能性。签了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走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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