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债务关系很常见,有时候一笔债务会有两个保证人。就好比小张找小李借了钱,为了让小李放心,小张找了小王和小赵来做这笔债务的保证人。那当小张还不上钱的时候,小王和小赵这两个保证人该怎么承担责任呢?这是很多人在涉及债务保证时会遇到的困惑,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同一债务有两个保证人时的担责问题。
一、保证方式与责任认定
保证方式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比如,小王和小赵为小张的债务做保证,如果约定是一般保证,那么只有在小张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还债务时,小王和小赵才需要承担责任。要是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小李既可以找小张还钱,也可以直接找小王或小赵要求还款。
二、按约定份额承担责任
如果两个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份额,那么他们就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小王和小赵约定,对于小张的债务,小王承担60%,小赵承担40%。当小张无法偿还债务时,小王就需要承担债务的60%,小赵承担40%。债权人只能要求保证人在其约定的份额内承担责任,不能超出该份额要求保证人承担更多的责任。
要是两个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比如还是小王和小赵为小张的债务做保证,但没约定份额,那么小李可以要求小王承担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小赵承担全部债务,或者要求两人按一定比例分担。在这种情况下,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保证人分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四、保证人之间的追偿
当一个保证人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比如小王承担了全部债务,而按照约定他只需要承担60%,那么他就有权向小赵追偿40%的债务。追偿时,保证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以及各保证人之间的责任份额。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其中一个保证人失去了清偿能力,那么其他保证人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比如小赵破产了,无法承担自己的份额,那么小王可能就需要承担原本小赵应承担的那部分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小王承担全部债务,小王承担后可以在小赵有财产时再进行追偿。
债务关系中的保证问题比较复杂,后续可能会出现保证人之间对追偿份额有争议,或者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偿还问题产生新的纠纷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债务保证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