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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载旧债重确认,缺席判决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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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8 · 1616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一起历时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解某因被告康某多年欠款未还提起诉讼。陕西英培(榆林)律师事务所韩虎伟律师接受委托,利用法律规定使超过时效的债务重新获保护,组织关键证据,在被告缺席情况下清晰呈现证据链。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彰显律师专业实力。
十二载旧债重确认,缺席判决护权益

一、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2年被告康X向原告解某借款19万元,2018年重新出具借据约定还款计划,但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166200元未还。核心争议在于2018年重新出具的借据是否构成债务重新确认,以及未约定利息情况下的逾期利息计算问题。原借款若按2012年借据主张,可能因超诉讼时效败诉

二、律师办案思路与证据组织

韩虎伟律师接受委托后,抓住关键,即2018年重新出具借据构成“债务的重新确认”,使濒临时效届满的债务重新受法律保护。在证据组织上,围绕两份核心证据展开。2018年重新出具的借据明确债务金额与还款计划,是对原债务的再次确认和新还款义务设定;银行转账明细证明被告还款行为,印证其对债务的认可,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三、庭审表现与逾期利息主张

庭审中,被告康X缺席。韩虎伟律师利用缺席审理程序特点,清晰呈现借款事实、重新确认过程及部分还款的证据链条。关于逾期利息,依据相关规定,主张从起诉之日起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

四、案件结果与判决理由

神木市人民法一审判决被告康X偿还原告解某借款本金166200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判决理由为2018年重新出具借据确认债务,被告偿还部分款项后剩余本金应偿还;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符合规定;被告缺席视为放弃抗辩权,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韩虎伟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纠纷案件900余件,尤其擅长劳动工伤赔偿案件。他曾成功为当事人撤销“终身禁驾”行政处罚,摆脱1200万经济纠纷,还获得多项荣誉,展现出深厚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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