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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X非法经营案:如何将五年刑变更为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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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7 · 1606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周麟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0****628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968902180
案例展示: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借贷、货款、租金等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人身损害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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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难点在于销售电子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量刑。周麟航律师通过及时阅卷、多次与承办人沟通、准备辩护意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方式,逐步推进辩护工作,最终使原本被判五年刑的当事人变更为监外执行。
电子X非法经营案:如何将五年刑变更为监外执行

周麟航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凭借工科本科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黄赌毒、食品药品、商品、计算机网络的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此次他代理的王X销售电子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充分展现了他解决法律实务难题的能力。

及时阅卷与初步辩护

王X因销售电子X被慈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周麟航律师及时阅卷,仔细核对次数、金额、现场等案情,指出部分情节证据不足,准备第一次辩护意见提交给承办检察官,并通过电话与承办人沟通意见,同时向王X反馈情况。之后案件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周麟航提醒王X在公安阶段的注意事项。

二次退侦与辩护调整

公安退侦重报后,周麟航再次申请阅卷,与王X核实部分经过,准备非法证据排除材料和第二次辩护意见提交,并与承办人电话沟通,与王X确认调整辩护思路,随后案件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

最终辩护与结果争取

二次退查重报后,周麟航及时申请阅卷,现场查阅电子证据并当面沟通意见,准备第三次书面辩护意见提交并沟通。审查结束准备提起公诉时,周麟航向王X反馈,总结辩护点并告知庭审事宜。最终法院按照最低刑五年判决并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周麟航向王X解释后续鉴定流程、上诉事宜。三个月后二审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决定对其监外执行,周麟航又向其解释刑期折算及后续不关押的方案,提醒期间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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