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执业八年,主要服务于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的客户,客户类型广泛。他侧重诉讼业务,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在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方面有深厚的实务积累。同时,他接受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为客户提供了更灵活的选择。
交通事故代理一
某保险公司诉孙X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应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以驾驶员刘XX肇事逃逸属于免责情形为由,上诉请求改判赔付金额从543X3元降至1355X元。李泽宇担任被上诉人孙XX的代理人,提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非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未明确答复签字情况也无相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孙XX获得543X3元赔偿,避免了赔偿金额减少的损失。
交通事故代理二
于XX等诉XX、李XX、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应如何承担因于XX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赔偿责任。李泽宇作为原告于XX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主张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于XX等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这一结果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弥补了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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