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关系中,赠与财物的性质认定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叶XX与刘XX在恋爱分手后,就赠与财物的返还问题对簿公堂。原告叶XX主张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应全额返还,被告刘XX则认为是恋爱无偿赠与不应返还,这起纠纷陷入了复杂的局面。此时,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接受被告刘XX的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冯居昊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擅长民商事领域,在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
精准分析案件
面对原告提交的购物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冯居昊律师仔细研究,精准指出双方并无彩礼合意,部分款项属于日常赠与。同时,他还提出原告存在不当行为导致分手这一关键事实,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有力的突破口。
合理抗辩主张
在法庭上,冯居昊律师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让法院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法院最终结合证据、聊天内容及保证书等,对赠与性质与返还金额进行了合理认定。
成功减损维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XX返还原告叶XX6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本原告主张的约9万余元,经过冯居昊律师的努力,成功为被告减损2.5万+。并且,冯居昊律师不仅关注案件的胜诉,还会紧盯执行兑现,真正让当事人的权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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