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质:毕业名校出身,深耕多地法律实务
陈建平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开始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630,是该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团队成功办理劳动工伤相关案件5000余件,服务地区覆盖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其专注全国劳动、工伤案件,采用团队办案模式,还能为江浙沪皖地区客户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者提供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支持,此外在婚姻、刑事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规则适用实务:入职首日工伤,特殊案情引法律适用分歧
2024年10月22日,邓某某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当天,在工作中左手手指严重开放性损伤,后被认定为工伤,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与单位无法达成一致,邓某某委托陈建平律师申请仲裁。本案特殊性在于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且涉及分包关系,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各项工伤待遇。
裁判倾向研判:精准援引法条,明确工伤待遇诉求
陈建平律师团队(胡静律师到庭,陈建平提供特别授权支持)全面分析案件特殊性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以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为证据,系统有力地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阐述申请人依法应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为案件处理明确了裁判倾向依据。
典型案例客观陈述:积极调解斡旋,设定违约金保障权益
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代理律师积极斡旋,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多轮协商。为确保10万元赔偿款按时支付,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违约金条款:若被申请人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申请人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明确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的义务及相应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同案同处理念:遵循法律规定,保障类似案件公平处理
在这起工伤案件中,陈建平律师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处理,体现了同案同处理念。对于类似的入职首日工伤、涉及分包关系的案件,为后续处理提供了参考范例,确保在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上的一致性,保障了类似案件当事人能够获得公平的处理结果。
实践价值:推动法律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陈建平律师在本案中的处理,推动了《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件中的有效落地。通过准确适用法律、积极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邓某某获得合理赔偿,又保障了赔偿款支付的可靠性,避免了后续执行风险。同时,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实践经验,促进了劳动工伤领域法律纠纷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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