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阎乔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执业于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经验丰富。
固定关键事实破异议
案件接手后,面对被告对合同签订、工程竣工时间等案件事实提出的异议,大连阎乔律师团队迅速行动。他们全面整理案涉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等关键证据,仔细核对证据细节,精确明确合同实际履行节点和工程竣工结算情况。通过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推翻被告不实抗辩,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直击焦点证付款条件
被告提出“工程未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这一核心抗辩。大连阎乔律师团队紧扣双方结算书已由被告盖章确认这一关键事实,结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条款,进行了有力论证。他们指出案涉工程已实际竣工且质保期届满,被告的付款义务已然产生,付款条件全部成就,有力地回应了被告的抗辩。
紧扣法条支撑合法诉求
庭审过程中,大连阎乔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援引《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详细阐述原告的合法债权,明确指出被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事实。这为原告追索全额工程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与事实支撑,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的工程款追索诉请,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