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律师作为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此次在张某某重大劳动责任事故案中,朱建波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技巧。
案件背景梳理
青岛XX公司6号井为超范围开采的非法矿井,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2017-2019年期间,该矿井经历了多次转包,最终由李XX、路XX等人雇佣人员进行采矿作业。20XX年X月XX日,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8万元。被告人张某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被指控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且公诉机关指控属情节特别恶劣。
辩护策略制定
朱建波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他认为,虽然张某某存在违法行为,但造成二人死亡的结果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朱建波律师熟知公检法的办案思维,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解释,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为辩护策略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庭审辩护表现
在庭审过程中,朱建波律师围绕“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这一核心观点进行了有力辩护。他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指出虽然张某某有私自接电等违法行为,但从事故的整体情况来看,并不符合“情节特别恶劣”的标准。朱建波律师的辩护意见逻辑清晰、论证充分,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本案造成二人死亡的结果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应在三年以下从重处罚,对公诉机关指控属情节特别恶劣的意见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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