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深度剖析
樊梦怡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工领域及经济纠纷。在刑事辩护方面,她精通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罪轻辩护路径设计等,能精准拆解案件焦点,挖掘关键突破口;在婚姻家庭领域,对于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复杂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丰富实践;在建工领域,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纠纷等;在经济纠纷方面,对股权代持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有专业的应对策略。
离婚纠纷经典案例
案情:原告卢XX与被告樊XX因父母封建思想,相识19天后草率结婚,婚后共同生活不足三个月,无子女和共同财产。2013年原告起诉离婚后撤诉,但撤诉后被告未改变,原告再次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并撤销上门字帖。被告辩称尽到丈夫责任,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律师履职:樊梦怡律师作为被告委托代理人,依据事实和法律,积极为被告进行辩护,强调被告在婚姻中的付出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观点。
结果:法院认为双方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原告再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离婚。同时,因签订字帖的双方为原告父母与被告,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可另诉处理,判决原告返还被告价值6200元的金首饰。
【解答】:离婚时,一方送给另一方的金首饰是否需要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本案中,被告送给原告的金首饰属于按照习俗给付的财物,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现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原告返还金首饰。具体是否返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樊梦怡律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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