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介绍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她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同时也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承办了超过100件案件,尤其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的处理上有着深厚的专业积淀。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办理诈骗类案件
在宋某诈骗案中,检察院阶段宋某认罪认罚面临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的量刑。魏潭良律师在法院阶段接受委托后,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宋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还有赵某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达一百余万元,原本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魏潭良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和法律条文,将罪名改变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使得赵某的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她在诈骗类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处理不捕不诉案件
魏潭良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实现了不捕、不诉的结果。在何某故意伤害案、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她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并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酌定不起诉。王某盗窃案、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同样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了酌定不起诉。此外,在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赵某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刘某某诈骗案中,她在审查逮捕时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并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处理。这些案例体现了她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和法律的精准把握。
代理网络犯罪案件
在被告人冯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魏潭良律师作为冯XX的辩护人参与诉讼。公诉机关指控冯XX在明知他人为网络犯罪刷流水的情况下,出借银行卡获利,且名下涉案银行卡涉及大量收款和报案人转款。魏潭良律师在庭审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冯XX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法院判处冯XX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件展示了她在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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