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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情侣分手,百万房产增值引纷争,邹鹏鹏律师力挽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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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69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鹏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97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81104604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764647981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邹鹏鹏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过200+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业、租赁和房屋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委托人称为“靠谱”的律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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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余杭,曾经甜蜜同居的陈XX与孟XX,因分手面临房产增值分割难题。陈XX索赔48万,邹鹏鹏律师受托为孟XX辩护,法庭上围绕物权登记与出资性质展开激烈交锋,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增值补偿诉请。
杭州情侣分手,百万房产增值引纷争,邹鹏鹏律师力挽狂澜

甜蜜同居背后的房产危机

2015年初,陈XX与孟XX这对恋人开启了同居生活。同年1月,他们在杭州市余杭区购置了一套总价约55.8万元的房屋,房屋登记在孟XX一人名下。然而,2019年初,感情破裂的他们,因房产增值问题陷入了纷争。此时,房产价值已飙升至195万元左右,增值近140万元。陈XX起诉至法院,要求孟XX返还购房本金19.2万元,并支付房屋增值折价补偿款28.8万元。

律师出击,精准辩护

邹鹏鹏律师接受孟XX的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中。面对原告“平分增值收益”的高额诉请,邹律师将辩护重点放在了“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以及“同居关系析产的法定标准”上。她主张该房产应认定为孟XX个人财产,原告的出资仅应视为债权而非股权

法庭交锋,法律的较量

在法庭上,邹律师依据《物权法》(现《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涉案房屋由孟XX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权属证书登记在孟XX名下,且登记为单独所有,因此应认定该房屋属孟XX个人所有。对于原告陈XX的出资,邹律师认为应认定为对孟XX的债权。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邹律师的观点,判令孟XX返还陈XX购房出资款本金19.2万元,驳回了陈XX关于“28.8万元房屋增值补偿”的全部诉讼请求

邹鹏鹏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与辩护,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她精准锁定财产属性,合理界定债权范围,还在复杂程序中协助当事人处理鉴定申请及财务往来,确保了案件审理节奏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实现了判决结果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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