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多领域执业成果显著
刘儒学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成功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保险理赔等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领域亦表现出色,处理过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多起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
秉持执业理念,赢得当事人广泛好评
刘儒学律师始终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注重与当事人的深度沟通,以专业、专心的服务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其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和真诚负责的职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并荣获多面致谢锦旗。他深知每个案件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竭诚服务每一位委托人。
成功案例:确认劳动关系案件获全面支持
在一起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中,原告某公司以与被告之间仅为培训关系为由,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委托刘儒学律师代理后,律师结合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管理制度、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从主体适格、接受管理、有偿劳动、业务组成四个法定要件入手,精准论证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原告以《专项培训协议》中“非劳动合同”字样抗辩,但律师指出协议名称不等于法律性质,协议内容已完全具备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且按月发放报酬、日常考勤管理、指派工作任务等事实,均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特征。
案件总结与律师价值体现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被告接受原告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从事安排的有报酬劳动,被告提供的劳动属于原告业务组成部分。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全面支持被告的抗辩主张,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刘儒学律师精准拆解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严格依据司法解释构建完整证据链,实现抗辩全覆盖;戳破“以培训为名规避用工责任”的抗辩逻辑,明确协议名称不能否定事实劳动关系本质;固定工资、考勤、工作安排三大核心证据,让事实劳动关系无可辩驳,为劳动者打赢劳动关系确认官司,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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