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青山律师,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此次外墙保温劳务工程款纠纷案,许青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积极维权。
固定核心证据
许青山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施工合同、结算清单、付款记录、工程中标及验收资料进行梳理。通过这些证据,锁定了工程量、总价款、已付款、欠款金额等关键事实,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厘清主体关系
为了精准确定责任人员,许青山律师仔细查阅中标文件、财务付款审批资料、生效判决,查明了项目的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及共同管理主体。明确了郑某、易X为项目实际施工人,这为确定责任主体提供了有力依据。
适用法律依据
许青山律师以《民法典》《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为依据,向法院主张虽然案涉劳务施工合同因主体无资质无效,但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原告有权参照结算主张工程款,并明确了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
优化诉讼策略
为了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许青山律师追加共同参与工程管理的易X为被告,扩大了责任主体范围。同时,明确了利息起算点与计算标准,为委托人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
庭审焦点抗辩
在庭审中,围绕合同效力、付款条件成就、责任主体认定、利息计算等争议焦点,许青山律师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其核心主张,判决郑某、易X限期支付原告工程款525500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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