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12xxxxxxxx34520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他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其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案件承办情况
执业至今,李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他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并且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合同事务胜诉案例一: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
在这起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李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的抗辩,李超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他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认定三方协议系合伙清算后形成的合法借贷关系,虽然协议约定付款条件为“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但该条件若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违反公平原则,且被告王消极阻止条件成就,故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这一案例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原则和证据,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事务胜诉案例二: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
原告XX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XX诉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后未能按约偿还本息。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针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他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公告送达,并依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成功冻结了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为判决后的执行提供了保障。庭审中,他就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债权金额的计算依据向法庭进行了清晰陈述与举证。法院经审理,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此案例展现了李超律师在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不仅能收集和整理证据,还能灵活运用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合同事务胜诉案例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李超律师面对被告提出的“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核心抗辩,展开了针对性工作。对于“主体不适格”抗辩,他通过当庭质证,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否认与被告存在合同关系,稳固了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诉讼时效已过”抗辩,他系统梳理双方合同及付款流水,证明双方存在长期、连续的多合同履行关系,且最后一笔付款发生于2020年1月22日,主张诉讼时效应从该日起算。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李超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能够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有效应对,运用法律规定和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李超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他在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案件中,都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赢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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