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于201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现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办公地址位于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他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是专业科班出身,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自执业以来,刘振宇始终恪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办案数量与领域专长
执业至今,刘振宇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50件,有着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深厚的办案积淀。他深耕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此类案件占比约达30%。他善于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把握赔偿争议焦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实务经验,为受害人争取合法、合理的赔偿权益。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刘振宇律师也有丰富的办案实践,他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办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民事、商事合法权益。
行业任职与社会服务
刘振宇律师在行业任职与社会服务方面表现活跃。他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还是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他深度参与本地律师行业交流、民间纠纷调解及家事法律实务研究工作,为化解民间矛盾、推动本地家事法律业务规范化发展贡献了力量。此外,他担任开封市电视台《宋都调解》栏目特邀律师,依托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他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获评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21年度第四季度公益服务之星,用专业力量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在这起“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件中,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提出上诉,刘振宇律师担任其指定辩护人。原判认定,李X与杨X等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约在某门协商,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X驾车撞击杨X等人,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等人受伤。经鉴定,杨X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X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刘振宇律师在辩护中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故采纳了刘振宇律师所提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同时,法院认定李X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但考虑到李X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对李X重新量刑。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刘振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性。他能够精准地分析案件证据,抓住关键问题,为被告人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从而为被告人争取到更合理的判决结果。他在案件中展现出的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运用,以及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都体现了他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综上所述,刘振宇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活跃的行业任职和积极的社会服务,在开封地区的法律领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无论是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民事领域,还是在刑事辩护领域,他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