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典文律师事务所的刘儒学律师,执业至今承办百余件案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领域有着深厚实务积淀。他秉持“兢兢业业、耐心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法律难题。
一审受挫,二审委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交通事故身故,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赔,理由是被保险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免责情形。一审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家属不服,委托刘儒学律师代理二审。此时,案件形势严峻,家属面临着失去保险金的风险。
严谨抗辩,抓住核心
刘律师围绕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格式条款不利解释、电动三轮车管理现状、事故因果关系等核心点展开严谨抗辩。他指出,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根据保险法规定,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对“机动车”“无证驾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解释,案涉车辆不属于通常意义上需持证驾驶的机动车。此外,事故主要原因系第三方严重违法驾驶,被保险人行为非致死直接原因。
二审胜诉,树立标杆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刘律师的观点,认定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无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全额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六十万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刘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和严谨的办案风格,成功帮助家属实现了从“拒赔”到“全额赔付”的重大反转,为电动车辆肇事、保险拒赔、一审败诉类保险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二审胜诉方案,有效防范了当事人的法律风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