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离婚,签个离婚协议是常事儿。可这离婚协议签了就一定有效吗?很多人觉得只要双方签字,白纸黑字写清楚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协议就板上钉钉了。但现实里,因为离婚协议效力问题闹上法庭的情况可不少。有的协议看似合理,最后却被判定无效,这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到底离婚协议效力认定有啥标准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签订主体与意思表示要合法
离婚协议的签订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双方。要是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像因精神疾病无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那这协议效力就悬了。比如老张患了严重的精神疾病,意识不清醒时签了离婚协议,这个协议就很难被认定有效。而且双方签订协议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是老王威胁妻子说不签协议就伤害她家人,妻子迫于无奈签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效力也可能不被认可。
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的内容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比如财产分割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偷偷转移给别人的方式写进协议里。还有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得符合子女的利益。不能约定让孩子辍学去打工这种违背孩子成长权益的内容。像有的协议写着一方离婚后不准再婚,这种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明显违反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三、关于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要明确
财产分割条款要具体明确,不能含糊其辞。比如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没说清楚是哪套房子,或者房产地址不明确,这在后期执行起来就会有麻烦。债务处理方面,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双方在协议里约定共同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不知情,债权人依旧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例如小李和小张离婚协议里约定房贷由小李还,但银行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可以找小张追讨。
四、协议生效条件的认定
离婚协议一般要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也就是说,签了协议但没办理离婚手续,协议不生效。这就像订婚戒指,虽然有个约定,但没正式结婚,这个约定的很多效力还没真正产生。比如双方签了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但之后又和好没去办离婚,那这个协议就不作数了。
离婚协议效力认定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协议执行的问题。要是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比如不支付抚养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等怎么办?又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协议有些条款需要变更,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协议执行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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