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是两个人携手一生的承诺,可现实中总有一些人违背忠诚的誓言,出现外遇情况。当遭遇这种事,被背叛的一方心里肯定不好受,除了情感上的伤害,很多人也会想,在法律上能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呢?这不仅关系到经济补偿,也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戒,下面咱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的赔偿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一方有外遇,如果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夫妻,张三在婚姻存续期间和王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重婚,李四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张三给予损害赔偿。所谓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证据收集很关键
要想获得赔偿,证据是必不可少的。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比如,发现对方和第三者的亲密照片、暧昧的聊天记录等。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像不能私自闯入他人住宅拍摄照片,这样获得的证据是无效的。可以在自己家中安装摄像头,记录下对方和第三者的一些行为,这种方式获得的证据通常是合法有效的。
三、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为处理外遇事宜花费的调查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给予的赔偿。赔偿数额并没有固定的标准,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无过错方受伤害的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过错方经济条件较好,而无过错方因为对方外遇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法院可能会判决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四、赔偿请求的提出时间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在离婚诉讼中,女方作为原告,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女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赔偿请求,那么在离婚后一年内还能单独起诉要求赔偿。
婚姻中一方出现外遇,给另一方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即便拿到了赔偿,也难以抚平心灵上的创伤。但在后续的生活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是否合理、赔偿款能否按时支付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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