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锁定争议核心
在法律的博弈场上,庞石磊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找到关键所在。在XX公司、XX公司与宾馆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情况错综复杂。庞石磊律师团队接手后,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精准锁定了核心争议焦点,即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为后续的代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据理力争,反驳对方抗辩
庭审中,宾馆公司辩称赵XX支付的款项为代付款,且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中的部分费用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利息计算标准过高。庞石磊律师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对于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他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精准举证,说服法院支持
为了有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庞石磊律师团队收集、整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生效判决书、庭审笔录、投资合作协议、相关裁定书等。在庭审中,通过清晰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不合理主张。在工程造价方面,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准备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维护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适用法律,纠正一审错误
在利息计算标准问题上,庞石磊律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撤销了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的判决,纠正了法律适用错误。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庞石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实现了劣势开局后的策略翻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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