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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房产纷争,律师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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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8 · 149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肖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律所: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9020161195879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696383055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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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座隐藏着真相的迷宫,而律师就如同手持明灯的探索者,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知识,在错综复杂的证据中寻找破局的关键。肖慧律师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探索者。
恋爱分手房产纷争,律师如何破局?

肖慧律师:十年深耕,经验丰富

肖慧律师自2016年起在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10年。她拥有本科的教育背景,执业证号为14290201611958790,服务地区为湖北仙桃。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合同纠纷90余件,侵权纠纷500余件。她擅长婚姻家事、合同、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秉持“踏实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返还原物纠纷:真相迷雾重重

原告肖X与被告袁X曾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肖X购置了位于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某小区的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她是该房屋的单独所有权人。袁X母亲曾转账17万元给肖X,部分款项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之后肖X办理银行贷款付清剩余房款并收房。二人分手后因财产分配产生纠纷,经民警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双方均搬离房屋、配合出售,若袁X违约,肖X有权要求其搬走,经济纠纷另诉解决。然而,袁X未经肖X同意,擅自将案涉房屋出租给案外人,肖X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袁X立即搬离案涉房屋并返还。

证据突破:真相浮出水面

2024年8月23日,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袁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答辩和提交证据。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银行账户对账单、治安调解协议书等证据。法院对这些证据及原告陈述的事实进行核查认定。最终,法院根据案涉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肖X为单独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这一关键证据,认定袁X未经同意擅自出租房屋构成无权占有,侵害了肖X的房屋所有权。而肖X要求袁X搬离房屋的请求,因袁X出租房屋后已不在该房屋居住,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袁X返还房屋,驳回肖X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袁X负担。

在这场返还原物纠纷中,肖慧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让真相在证据的支撑下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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