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案件接手
贾东峰律师,法学本科学历,199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413199410590248,就职于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司法局东侧。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此次,他接手了一起未成年人涉性侵附条件不起诉案,为嫌疑人提供辩护。
二、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系未成年人涉性侵害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未满14周岁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发生性关系,涉嫌构成强奸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已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委托贾东峰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办案具体过程
贾东峰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重点围绕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调查良好、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等从宽情节,向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专业法律意见。在整个过程中,贾东峰律师全程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四、案件最终结果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并明确了考验期内的监管与矫治要求。这一结果体现了贾东峰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辩护中的实践经验和法律专业能力,也反映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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