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背景与专业研修轨迹
汪育倩律师本科毕业于吕梁学院。自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领域,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理念,深耕民商事纠纷与行政事务处理赛道。自2019年起在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成为该所合伙人。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200多余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跨界资格证书考取的时间节点与客观事实
资料未提及该律师跨界资格证书考取相关内容。
跨界知识在具体案件事实查明中的应用实录
在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已故出借人C女士与某投资公司达成50万元借贷合意。C女士及经其同意的G女士分三次转账50万元。C女士、D先生先后去世,A先生、B女士作为继承人委托汪育倩律师诉讼。一审胜诉后,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上诉。汪育倩律师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确认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针对诉讼时效抗辩,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针对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指出上诉人撤回公章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针对利息约定,结合交易习惯及实际支付情况进行合理主张。
在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A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B公司起诉。一审支持B公司部分诉求,A公司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上诉。汪育倩律师分析合同条款,发现以房抵款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不具备实际履行条件;结合法律规定及违约事实,指出A公司主张扣减货款缺乏依据。
在婚内财产侵权纠纷案件中,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且王先生向李女士转账大额款项。汪育倩律师协助张女士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仔细核对转账金额,精准锁定实际转账总额。庭审中,针对被告抗辩,依据法律规定指出王先生的赠与行为属无权处分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复合背景带来的案件处理结果差异
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汪育倩律师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需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保障了继承人的债权顺利实现。
在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贵州省黔西南XX人民法院采纳汪育倩律师抗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公司需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A公司负担,有效维护了B公司的合法债权。
在婚内财产侵权纠纷案件中,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代理意见,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李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按规定分担,为委托人张女士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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