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这使其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能为企业客户提供高附加值法律服务。如今,他将执业重心放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
处理电信诈骗案
在被告人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杨XX在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与同乡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以该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杨X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同时因其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积极分析案情。他指出,首先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杨XX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再者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最后,其认为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经法院审理,虽然未认定杨XX自首,但采纳了高永帅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在高永帅律师的辩护下,避免了可能因错误认定非法获利数额而带来的更重处罚。
应对诈骗未遂案
被告人谭XX、卢XX被指控犯诈骗罪。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后,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并要求添加指定微信号。卢XX和严XX添加的好友分别遭遇要求转账298万元和银行卡转账的情况,但均因被害人警觉未遂。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应从轻处罚,但仍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给出了量刑建议。
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认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他在本案中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并且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由上线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且犯罪未遂等因素,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永帅律师的辩护为谭XX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和缓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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