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认识律师能帮老年被害人追回欠款的事实,以收取诉讼费、疏通关系等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8950元,赃款用于个人还债及日常花销。案发后,李X家属代为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李X亦自愿认罪认罚。
办案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李X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X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朱红亮律师作为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庭审中,朱红亮律师当庭提出李X具有如实供述、退赔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法院认为李X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获谅解等情节,可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采纳了朱红亮律师从轻处罚的意见,但因李X诈骗老年人财物,未采纳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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