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深度剖析
罗冰霜律师擅长领域广泛,在婚姻家事领域,精通离婚、抚养纠纷、同居关系、小三赠与纠纷、居住权、遗产纠纷等案件处理;在民商事领域,对公司法、案外人执行异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专注于职务有关犯罪,如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等,同时熟悉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赔偿、刑事申诉等关联案件处理。
经典战例:父子接力起诉前儿媳索债46万被驳回
案情:原告吴X起诉被告罗X,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465070元及相应利息。吴X称在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通过银行账户向罗X转款合计465070元,认为这些款项是借款。罗X与吴X之子余X有两段婚姻史,且离婚后仍共同生活。
律师履职:罗冰霜律师作为被告罗X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借款事实,原告仅提交转账明细,未举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案涉银行卡并非原告掌握使用,原告无任何收入来源;该卡实际是余X以原告名义开户使用,资金系余X所有,罗X使用案涉账户资金均经余X同意,系“家事代理行为”,原告与余X存在恶意串通。
结果:法院认为原告不能证明具有出借能力且与被告达成借贷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原告吴X的诉讼请求。
【解答】:仅有转账记录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仅有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还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在上述案例中,原告仅提供了转账明细,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且案涉资金实际由余X掌控和处置,原告无实际出借能力,因此法院未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罗冰霜律师秉持“做一个有温度、宽度、深度、高度的律师,不以打官司为目的,为当事人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严谨务实。她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多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对各类案件的精准把控,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展现出卓越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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