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XX县的法庭上,被告人刘XX神情忐忑,她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站在了被告席上,公诉机关指控她与他人利用“川X圈”APP组织网络赌博,涉案金额近10万元。此时,她的辩护人徐存江律师沉稳而自信,准备为她展开有力辩护。
案件指控与辩护策略
徐存江律师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此次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仔细审查案件细节。他了解到刘XX负责微信群日常管理并收取房费,涉案金额9.8万余元。经过深入研究,徐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刘XX系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刘XX系受其丈夫安排参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刘XX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X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在共同犯罪中,刘XX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不过,对于徐律师提出的自首情节,法院未予认定,而是认定刘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刘XX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依法从宽处理。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决刘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罚金已缴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徐存江律师在本案中准确把握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成功为刘XX争取到“从犯”认定,并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节,促使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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