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担任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
先来看第一个案例。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王XX、孟X、张某某、郭X、魏X、刘XX、于XX等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郭X参与非法募集资金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并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律师提出辩护意见:郭X是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最终,法院判决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再看第二个案例。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通过多个公司以承诺收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不同职务参与吸收资金活动,经审计,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投案自首。
陈晓伟律师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提出辩护意见: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法院最终认定郝XX为从犯等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法律干货:
1.及时咨询律师:一旦涉及可能的刑事犯罪,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像郝XX前期咨询律师并听从建议投案,为自己争取了自首情节。
2.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如郭X和郝XX都如实供述,获得了从轻处理的机会。
3.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主动退赔可以体现悔罪态度,有可能争取到从轻处罚,郭X退赔15万元就对量刑产生了积极影响。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我们能看到,即使涉及数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嫌疑人也可以通过合理的辩护和积极的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积极配合处理。本案代理律师陈晓伟,执业经验丰富,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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