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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购房分手,百万增值如何分割?律师精准辩护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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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51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鹏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97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81104604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764647981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邹鹏鹏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过200+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业、租赁和房屋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委托人称为“靠谱”的律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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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现代社会,同居期间共同购房的情况日益普遍,由此引发的财产分割纠纷也逐渐增多。当面临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位擅长处理此类纠纷的律师——邹鹏鹏,并了解她经办的一起同居购房析产案件。

专业律师邹鹏鹏

邹鹏鹏是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拥有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2018年执业以来,她已成功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服务涵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邹律师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建设工程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同居析产纠纷、不动产物权纠纷等。她始终以维护委托人权益为核心,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

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邹律师凭借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构建的扎实专业功底与缜密法律思维,能够在复杂案件中快速拆解法律关系、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

同居购房析产案纪实

甜蜜开场与利益纷争

原告陈XX与被告孟XX曾是同事,后发展为恋人并于2015年初开始同居。同年1月,双方在杭州市余杭区购买了一套总价约55.8万元的房屋,登记在孟XX一人名下。2019年初,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此时该房产市场价值飙升至195万元左右,增值近140万元。陈XX起诉至法院,称自己支付了15万元首付款并参与还贷4.2万元,要求孟XX返还购房本金19.2万元,并支付房屋增值折价补偿款28.8万元,总计索赔48万元。

律师辩护与公正判决

邹鹏鹏律师接受孟XX委托担任其代理人。面对原告“平分增值收益”的高额诉请,邹律师将辩护重点放在“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以及“同居关系析产的法定标准”上,主张该房产应认定为孟XX个人财产,原告的出资仅应视为债权而非股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案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孟XX名下且为单独所有,应认定为孟XX个人所有。原告陈XX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孟XX的债权。法院明确指出,陈XX要求按出资比例对房产“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的诉请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令孟XX返还陈XX购房出资款本金19.2万元,驳回了陈XX关于“28.8万元房屋增值补偿”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邹鹏鹏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与辩护,精准锁定财产属性,合理界定债权范围,协助当事人处理复杂程序,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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