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XX月XX日,四川省XX县的一处矿山现场,气氛紧张而凝重。公安机关在这里查获并扣押了自制雷管58枚、炮王鞭炮11箱以及配制炸药的原料若干。经鉴定,烟火药含量达9320克,送检样品具有整体爆炸性能。原来,自2019年6月起,被告人安X等人为非法开采已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商议私自制造爆炸物,被告人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还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
指控与辩护准备
四川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安X、王X、田X、马X、阮X、张X六人提起公诉。张X的辩护人之一是来自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徐存江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面对这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徐存江律师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仔细审查每一个细节。
精准辩护策略
徐存江律师围绕张X的量刑情节展开精准辩护。他成功论证张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强调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并且指出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从轻判决结果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徐存江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属于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徐存江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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